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 隋笑飞)记者从28日至29日在京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检察机关通过巡视、上级检察院负责人与下级检察院负责人谈话、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成效明显。
2007年,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的龙头工程,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共追究领导责任29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4人,组织处理5人,有50名下级院领导同志到上级院检讨责任。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巡视组,对安徽、甘肃2个省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对2006年巡视过的5个省级检察院进行了回访。
据介绍,全国已有28个省级检察院建立了巡视制度,23个省级检察院在2007年派出了67个巡视组,对99个下级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上级检察院负责人与下级检察院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2007年共进行任前廉政谈话6687人次,诫勉谈话70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9044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3652人次。全国地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全年共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2354次。同时,对38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正副检察长2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