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意见,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节庆活动,禁止政府有关部门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有关负责人在解释意见出台目的时表示,政府有关部门要减少节庆大型演出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索要赠票,禁止公款购买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等。
为让文艺更贴近普通民众,意见规定,要确保国有演出单位公益性、低票价演出场次,做到“月月有公益场,场场有低价票”,建立公益性演出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创作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在放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对服务农民、服务基层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在人员培训、演出场地和演出器材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资金支持。(记者李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