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2月1日电(记者 徐旭忠)从2月1日起,重庆市在全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禁止从事一切江河捕捞行动。
据介绍,春季是鱼的产卵期,禁渔是为了让鱼类正常繁殖,保护鱼类资源,维护生态环境。重庆市的春季禁渔时间为2月1日至4月30日,所有捕捞渔船需按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停靠,所有网具一律封存。
重庆市规定,在春季禁渔期间,如发现非法捕捞者,除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还将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对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还可没收渔具、渔船,吊销捕捞许可证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重庆市将禁止销售、收购江河渔业资源品种,禁止宾馆、饭店、餐馆等饮食行业、水产品市场经营江河鱼类;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捕捞、销售未达到可捕捞标准幼鱼。有违者,将被处以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罚款。在江河等天然水域钓鱼,也将会被罚款50元至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