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记者张晓松)不久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广告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广告行业自律规则》,禁止虚假和误导广告,禁止以商业贿赂、诋毁他人声誉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达成交易。
中国广告协会自1994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国广告协会自律规则》等一系列自律性文件,为维护广告行业秩序和促进广告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广告市场的日益活跃,原有规范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新出台的《中国广告行业自律规则》规定了广告制作、发布时应遵守的一般原则和限制性要求,禁止虚假和误导广告,提出广告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尊重妇女和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尊重良好道德传统。
新的自律规则对于广告行为也进行了规定和限制,禁止以商业贿赂、诋毁他人声誉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达成交易,禁止以不正当的广告投放为手段干扰媒体节目、栏目等内容的安排。
对于涉嫌违反行业自律规则的广告内容和行为,新的自律规则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中国广告协会及地方各级广告协会投诉和举报;经查证后,将采取自律劝诫、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等自律措施,直至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