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2月20日电(记者高增双)记者从20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暨住房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式启动。3年后,棚户区的影子将在冰城三环路以内主城区逐渐消失,大片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拔地而起,经过重新规划的特色小区、重新规划的道路交通将呈现在市民眼前。
据了解,哈尔滨此次棚户区改造工程将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全面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棚户区改造配建保障住房,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落实政策,一次性解决住房困难。同时,把城中村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政策相衔接,在棚户区改造的整体规划中予以考虑。
据介绍,哈尔滨市将以棚户区改造工程为载体,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通过实施棚户区拆迁,由各区政府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符合廉租住房政策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条件的被拆迁家庭进行调查摸底和资格审核,按照被拆迁居民需求,确定棚户区改造具体项目中需要面向被拆迁居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面积,在项目中予以配建。
哈尔滨市在此次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制定了拆迁优惠政策,着力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倾斜和合理照顾。严格落实房屋拆迁最低保障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实行“拆一还一”、40平方米最低保障户型等政策。对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其所在单位已启动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优先给予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对被拆迁困难家庭搬家、临迁租房、孩子转学等问题提供有组织的帮助,实施“温暖拆迁”。
据悉,哈尔滨市危棚房改造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2000年到2006年,全市共完成危房棚户区改造7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完成约100万平方米。此次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程总目标,是从2008年起至2010年,利用3年时间集中改造85片棚户区,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3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万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