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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同一网络电信资费方案不得超过10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冯晓芳、张炜)信息产业部27日发布《关于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电信资费设计和宣传环节中仍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方便用户选择,可供用户选择的同一网络资费方案原则上不得超过10种。

    信息产业部要求,电信企业出台的资费方案结构应简单清晰,鼓励电信企业推出按实际使用量给予不同优惠幅度的资费方案;对于设定基本消费的资费方案,在基本消费包含的收费项目外不应再额外附加必选的收费项目;对于现行叠加收费的电信业务,鼓励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采用单一费率方式收费,对于其他电信业务,电信企业应避免采用叠加收费方式。

    同时,资费方案的适用区域应尽可能扩大,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内,电信企业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鼓励电信企业为农村用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除此之外,不宜针对特定区域设计资费方案。

    按照信息产业部要求,电信企业应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现行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电信企业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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