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立医院“特需门诊”交钱可优先服务引争议
新华社南宁3月10日电(记者 张周来)广西南宁几家主要非营利性医院推出的“特需门诊服务”,由于“只要交纳50元至200元不等挂号费,均可插队优先就诊,甚至有护士全程陪护等服务”,连日来引起当地市民群众争议不断。
鉴于当前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压力,广西卫生厅负责人近日召集各医院相关人员了解“特需门诊”服务的情况,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随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人民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三大公立医院宣布取消交钱就可优先的“特需门诊”服务。
这件事的起因是,几名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排队等候了很长时间才轮到自己,不料导医却领着挂“特需门诊”的患者直接在前面插队,导医还公开表示,只需交纳一笔额外的“特需门诊”挂号费,不管前面有多少人排队或者要挂哪个科室,均可以插队、后到先诊,免受排队之苦。这引起一些正常排队候诊的普通患者的批评:“要是都碰到有钱人来看病,那我们岂不是越排越后?公立医院向钱看齐,这太不公平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度这样介绍“特需门诊”:“特需门诊有以下两种服务形式:优先就诊,各专科均可优先就诊,收费标准为50元/科/人次;全程导诊,由护士全程陪同,到专科均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检查或治疗、护士代病友交费、取药……收费标准150元/科/人次。”
记者在广西宣布取消“特需门诊”服务的前几天,走访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南宁市几家大型公立医院,发现“特需门诊”在各大医院里已经相当普遍,门诊大都收取50元-200元不等的“特需门诊”挂号费,声称由主任级以上的医生负责接诊,看病、检查等都无需排队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开表示,“特需门诊”是为适应社会发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而开设的,服务对象为一些因工作繁忙、希望在短时间内完成就诊、检查、体检的病人和外地来诊不熟悉情况及外国友人需全程带诊的病人,医院提供连续性门诊优质优先医疗服务,免除排队、等候和因专家出差而空跑医院的烦恼。
而现在的情况是,患者多交一笔钱,就有护士全程陪同,到专科优先就诊、优先检查或治疗,护士代病友交费取药等服务。曾经享受过“特需服务”的市民黄云珍认为,当今社会掏钱买服务也属正常,而且确实有些患者甘愿掏钱享受更好的服务而不愿意排队,医院提供了这样一条节约时间、服务周到的通道,未尝不可。然而大多数市民都认为,医院应该另辟一条专门的“特需门诊”通道,否则“有钱人”出了钱就可以随便插队就诊、检查,这对其他排队的患者很不公平,是对公共资源的挤占。
针对市民的广泛质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梁远对媒体表示,自治区卫生厅从没下文允许医院开设此类“特需门诊”,“特需门诊”如果存在也纯属医院行为。梁远认为,“特需门诊”的设立没有违规,但也不值得提倡,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损害了普通排队患者的利益。
记者近日在南宁市其他一些医院看到,部分医院已贴出取消“特需门诊”的告示,一些昔日人来人往的“特需门诊”如今冷冷清清,而普通门诊排队候诊的情况依然十分普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龚智峰说:正如很多患者反映的一样,“特需门诊”发展到后来,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普通门诊的医疗公共资源,而每一名患者都有平等享受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的权利。“有钱人”交钱后可优先看病,这损害了普通患者的公平权利,应该顺应民意取消。
聚焦:公立医院特需门诊为什么会变味
新华社南宁3月10日电(记者 张周来)广西南宁部分公立医院推出的一项旨在为有特殊需要的患者提供方便的特需门诊服务措施,如今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质疑而不得不宣布取消。记者调查发现,其实在全国各地的公立医院里,特需门诊已逐渐成为特殊的行业现象,而且特需门诊逐渐“变味”的问题也比较普遍。
按照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广西医政管理部门从来没下文批准医院设立此类门诊,开设特需门诊纯属院方行为。记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2000年联合下发的一份桂价费字467号文件上看到,两部门同意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特需门诊优诊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全科门诊每人每次200元;院内科际专家会诊每人每次50元,当时为试行标准。
随后自治区物价局2003年下文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特需门诊、康体保健、民间特色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然后在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即可。由此可见,对于公立医院开设收费服务的特需门诊,卫生行政管理和物价部门是知晓的,但仅仅是“价格备案”,对于特需门诊的运行方式、管理规范却一直缺乏必要监管,实际上形成了“管理真空”。
尽管反复强调是针对特殊患者的特殊需求提供特别服务的便民措施,然而特需门诊慢慢开始“变味”的事实却不容否认。按照交50元-200元就可以无需排队甚至越过排队候诊患者、直接面见专家就诊的服务内容,提供特需服务的前提已经不是“患者的确有特殊需求”,而是变成患者有能力、有意愿支付价格不菲的特需门诊挂号费,先决条件似乎从“是否有需要”变成了“是否有钱”。
在医疗方面,公民无论年龄、性别、贫富如何,都有平等享受社会医疗资源的权利。难怪有人认为特需门诊已成为一些公立医院高收费、“敛财”的工具。“即使确有患者需要特需服务,收的钱也应该补偿给损失时间的排队患者,而不是医院。如果医院心安理得地把特需服务费揣在自己的腰包里,这与号贩子、票贩子有什么两样?”南宁市民叶祝颐说。
策划咨询师许广崇认为,医院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差异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特需门诊服务,本来应该是一件好事,比如针对孤寡老人、产孕妇、残疾人员等,但医院要给患者提供特殊、快捷和高质量的就医服务,应该为特需门诊设立专门的挂号区、就诊区和检查区,更要配备相应的会诊医生。但广西工人医院院长葛宪民透露,从运行管理成本上考虑,几乎没有哪家医院会为特需患者提供独立的门诊通道和检查设备,也就是说医生和检查设备几乎都是共用一套,这样势必会造成对有限医疗资源的争夺,在这种争夺中,普通患者公平享受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的权益遭到了排挤。
此外,一些人士分析,由于配套的补偿政策没有跟上,药品采购招标和药品降价,加上正在推进的“医药分家”,一些公立医院的日子比较难过,为了保持正常运转不得不开辟创收渠道,这是极少数医院特需门诊对愿意交钱的患者来者不拒的内在动因。
广西医师协会会长韦波称,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应以赢利为目的,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前几年每年所能得到的政府财政补贴只占到医院总支出的10%到15%。如果医院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那么国家财政将需要为此补偿数千亿元,这对政府来说将成为巨大负担。
“我们医院每年支出约5亿元,而财政每年补助的只有2000万元左右,这么大的医院怎么养活和正常运转?医院要生存就必须自己找出路,这个出路主要就是药品、诊疗收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长期偏低,开设特需门诊,只是少数医院适当创收而又非常有限的一个渠道。”广西一家大型医院负责人说。
短评:公立医院“特需门诊”在为谁服务
新华社南宁3月10日电(记者 张周来)只需交纳50元—200元,不管你前面有多少病友,在哪个科室挂号,均可“高人一等”地插队“后到先诊”、免受排队之苦。表面看起来这是为方便“特需”患者的特别服务,但由于遭到广大患者和市民的强烈反对,广西几家公立医院近日宣布取消这种“交钱优先”的“特需门诊”。
一些患者的意见很有代表性:在我国目前公共医疗资源依然短缺的情况下,公立医院担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把这种人民群众本应该公平享有的公共医疗资源当成“有钱人的游戏”,甚至作为医院创收的来源渠道,不但损害了普通患者的公平权利,而且还易造成公共资源的不法侵占,形成一种变相的医疗歧视。
这种做法伤害了普通患者的感情,侵害了患者的公平权益。在我国,无论年龄性别、贫富贵贱,任何公民都有平等地享受社会公共医疗服务资源的权利。一部分富人交钱后可优先看病,不愿交钱的人要为交钱的人让路,这实际上是对大多数患者权益上的伤害。医院让普通患者排长队,这本身就是一种利益上的伤害,再允许“特需门诊”患者“加塞”而延长排队时间,这又是对其他大多数患者权益上的“双重伤害”。
究其根本,医院采取这种做法也是自身问题的一种暴露。实际上,为患者公平地提供良好服务本来就是公立医院的职责,如果患者为了免受排队之苦,只能向医院多付钱买服务,不仅不合理,更不合法。如今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短缺,而医院却把难题踢给了患者:要么花钱买“后到先诊”,要么乖乖排队,把等候服务的成本转嫁给了排队的普通患者,这本身就是医院的失职,也是对患者不够真诚的表现。更有甚者,极少数医院利用公共医疗资源短缺、自身服务无法满足需求的机会,趁机通过“特需门诊”之类的方式额外收取服务费用,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提高服务价格、侵害患者利益、趁火打劫的行为,对解决绝大多数患者的实际需要不仅没有丝毫帮助,而且只能激起普通患者的不满甚至激化矛盾。
“特需门诊”交钱就可以优先之举,涉嫌拿公共资源去谋求私利,同时有侵占公共资源之嫌,是对普通患者公平权利的直接损害,已经违背了公立医院的办院宗旨,如果被其他公益性窗口行业所仿效,必将出现更大的不公。公立医院本质姓“公”,它是由政府投入、为所有纳税人提供公平医疗服务的非赢利的公益性机构。“特需门诊”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应该坚决予以取缔,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