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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上海、北京、广东居前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刘奕湛)社科院10日发布2008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2006-2007)》,蓝皮书指出,在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资料分析基础上得出的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中,上海、北京、广东居前三位。

    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已选定的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的2005年至2006年全国31个省、区、市的相关统计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九大指标体系,分别为:宏观经济竞争力、产业经济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财政金融竞争力、知识经济竞争力、发展环境竞争力、政府作用力竞争力、发展水平竞争力和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等指标。

    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河北省;排在中游区的依次为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湖南省、山西省、安徽省、湖北省、四川省、吉林省、江西省;处于下游区的依次为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据介绍,2006年与2005年相比较,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8个省、区、市,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5位),其他依次为湖北省(4位)、河南省(2位)、河北省(1位)、黑龙江省(1位)、吉林省(1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位)、青海省(1位);15个省、区、市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排位下降的有8个省、区、市,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陕西省(4位),其他依次为山西省(3位)、四川省(2位)、湖南省(2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江西省(1位)、重庆市(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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