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3月21日电(记者 王春雨)政府出资、农民自愿以土地入股组成农机合作社,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机械化生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在农业大省黑龙江,农机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已成为拉动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助推器”。
为解决农民分散经营、使用大机械费用高的难题,黑龙江省自2003年以来开始组建农机合作社。合作社在经营上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在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放活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农民以土地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在农业生产中,合作社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形成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并在生产中提高大机械的利用率,发挥农业产业化的优势,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07年,黑龙江省已发展农机合作社803个,全年作业量达到2192.2万亩。农机合作社组建以来,黑龙江省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07年全省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3.03%,农村水稻机械插秧程度已经达到52.69%。在去年遭受严重旱灾的情况下,农机合作社服务地块平均亩产提高10%,广大农民尝到了大机械作业的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