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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铁腕”征收排污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3月28日电(记者罗宇凡、沈洋)在28日召开的江西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江西省环保局局长许苏卉表示,对经常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要实行“铁腕”征收排污费。

    据悉,今年江西省排污费征收将实现20%的增长速度,达到4.5亿元。

    许苏卉说,提高排污成本,推动企业主动减排,就是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经济杠杆的作用。她表示,实行依法、及时、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要加大对辖区内工业园区企业排污费的征收、稽查和追缴力度,尤其是对经常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要实行“铁腕”征收排污费。

    近几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工业排污和城市污水、垃圾大量增加,使江西的良好生态环境面临挑战。目前,工业和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的治理问题已经成为江西环境保护的重点关注对象。

    除了加大执法力度,在去年基础上大幅提高排污费的征收数额和征收力度之外,江西省还把进一步削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抓好绿色生态江西建设、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协调开展鄱阳湖综合治理等列为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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