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陈菲)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公安部10日部署了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总体方案,决定今年4月至10月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以期实现奥运期间涉奥场所不发生火灾,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
公安部要求,要按照“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要求,消防安全保卫要立足涉奥场所(奥运场馆、驻地、签约饭店、定点医院、奥运之家和奥运大型活动场所等)、奥运赛区、社会面三个层面,重点管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整体防控,实现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全国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奥运赛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奥运场馆等涉奥场所不发生火灾,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为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根据公安部部署,今年4月中旬至7月,各地要重点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火灾隐患;北京和京外赛区要重点排查治理涉奥场所、驻地和周边200米范围内所有单位、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水、电、油、气、物资供应,广播电视以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火灾隐患,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公安部要求北京及京外赛区要加强涉奥场所消防设施体系、奥运场馆消防运行体系、社会火灾防控体系、消防指挥体系、灭火救援体系、人才培训体系和后勤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保障足够的人员和装备,落实奥运赛事和大型活动的现场消防保卫方案,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根据命令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此外,要建立健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周报制度和火灾、重大问题24小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信息情况,保证警令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