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 张淼淼)6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就能参加“一小”大病医疗保险,不再受新生儿满28天才能参保的限制。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11日发布以上信息。
据介绍,北京劳动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决定扩大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包括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在内,凡是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只要取得北京市的非农业户籍,就可以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2007年9月北京正式实施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后,要求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必须在出生28天以后,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才可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此次政策放宽,意味着北京市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