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陈菲)记者14日从司法部获悉,全国普法办将在全国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近日印发的意见,各地、各部门要在推进地方党委依法执政、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十个方面,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表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一个过程,一个载体,通过这一活动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各地法治化建设,指导地方从观念、理念落实到制度层面加强依法治理。基于法治本身很难量化,以及目前区域差别等原因很难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统一出一个标准,但在合适的时机会制定一个指标、标准来衡量。
全国普法办在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中,对这次创建活动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在推进地方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上,要求进一步增强地方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
——在加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上,要求根据当地实际,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
——在推进依法行政上,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在坚持公正司法上,要求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加强经济法治建设上,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上,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等等。
——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上,要求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上,要求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等。
——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上,要求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在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上,要求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