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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区市奥运期间同步实施“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5日   来源:人民日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六省区市及有关部门将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7月20日至9月20日)同步实施“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切实保障北京空气质量,兑现“绿色奥运”承诺。14日,北京市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临时减排措施对外正式公布。

    北京将在实施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基础上,借鉴奥运会举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保障空气质量的做法,在北京奥运期间实施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重点工序、重点污染企业减排等措施,确保空气质量良好。

    “北京市工业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则上停产治理。” 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杜少中副局长介绍,“首钢总公司要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方化工厂暂停生产;北京市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以及位于北京市西南部的采石和石灰生产企业,原则上暂停生产;北京燕山石化集团等19家重点排污企业和北京京能热电公司等4家燃煤电厂要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排30%。”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还明确,奥运期间,“各施工单位停止在施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筑等作业,做好工地绿化覆盖等工作”,凡在今年7月20日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护、防汛准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建设。奥运期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将停止使用。(记者赵婀娜、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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