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姚润丰)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18日透露,自2003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对违规水电站展开拉网式清查和集中整治以来,全国共清查出各类违规水电站3415座。
胡四一在此间举行的全国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这些违规水电站主要集中在南方一些省份。按照违规类型分,违规立项的占28.8%,无初步设计审批的占48.2%,无监管的占47.9%,未按规定进行蓄水前验收或竣工验收的占71.9%。从投资渠道上看,违规水电站民营投资的占到81.8%。
据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田中兴介绍,全国可开发农村水能资源1.28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建成农村水电站4万多座,年发电量1500多亿度。全国水电三分天下有其一,农村水电成为国家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二分之一的地域、三分之一的县、四分之一的人口主要靠农村水电供电。
“由于管理职责不清、监管不力、规划滞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农村水电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胡四一表示,产生违规水电站的主要原因一是许多地方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特别是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到位;二是农村水电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程序不明确,技术标准不统一;三是一些地方科学发展的意识不强,招商引资心切,有意规避基本建设程序。
胡四一强调,目前全国还有近三分之一的违规水电站没有得到整改,各地要明确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时间表,提出整改期限,逐一落实。对不符合规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水电站,今年务必完成整改,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