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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大社保"给百姓头顶撑起一片蓝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3日电(记者李泽兵)“牧民吃上低保了,过去想都不敢想!”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额尔敦塔拉嘎查牧民孟克一提起低保就滔滔不绝,“前几年总是闹旱灾,一年到头就盘算着怎样还债。最近政府派人到我家里看了,说是人均年收入达不到800元钱,就可以享受低保,一个人每年给432元钱。我立刻感到眼前一亮……”

    腰包鼓起来了,孩子上学不交钱了,得病不发愁了,基本生活有保障了……近年来,内蒙古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越来越多农牧民兄弟像孟克一样,感受着党和政府的关爱。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地方财力的增强,近几年来,内蒙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提高,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今年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由去年的172元提高到192元,保障人数由80.1万人增加到85万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90.4万人扩大到110万人,补助标准农区达到438元,牧区达500元。

    在做好增加收入的同时,政府还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帮助百姓捂好钱袋子。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介绍,在去年3个城市纳入全国医保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内蒙古又扩大了5个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将达到应参保人数的70%以上,实际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以上,补助水平由去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80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从50元增加到90元,农牧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

    此外,内蒙古的医疗救助资金和“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有较大提高。自治区本级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0万元,农村牧区83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和330万元。今年又确定“五保”对象在现有供养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递增100元,年内人均供养标准将达到1300元以上,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0%以上。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央已下达预算内建设资金2185万元,内蒙古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500万元,用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残疾人基础设施等34个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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