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新华社记者 孙玉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的2007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859起,比上一年下降3.27%。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共造成1012人死亡,比上一年下降3.44%。
尽管事故总量下降,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但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下降幅度趋减。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仍是伤亡事故主要原因。这些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0.4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分析,出现事故的原因在于:一些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按照要求将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程;部分施工企业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欠账严重;部分政府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监管能力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监管效能出现层层衰减问题;一些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同时,我国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全面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方面要重点加强对建筑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的对策研究。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方面要重点研究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业主)的安全责任落实问题。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工作,防止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相配套的《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总结2007年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是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尤其是要强化对个人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力度,真正起到惩罚警戒作用。
六是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