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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城市(城区)确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记者李亚杰)日前,经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北京市海淀区等13个城市(城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地区。

    为确保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共青团中央等要求,各试点地区要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着力点,以青少年重点群体和重点问题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志愿者的专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要逐步形成党政重视、群众认可、青少年接受、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地方特点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模式。

    据了解,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创新工作方式的一次新的尝试,也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积极探索。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困难青少年还需要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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