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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补助肠道病毒感染危重或死亡参合患者医药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5月6日电(记者代群 左元峰)记者5月6日从安徽省卫生厅了解到,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对确诊感染肠道病毒EV71的危重症或死亡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实行全额补助,并要求安徽各地有关机构最大限度方便患者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

    参合患者指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根据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手足口病患者新农合补偿待遇的紧急通知》,对已经出院(或死亡)的确诊EV71感染参合患者的住院医药费用,可以补报。

    通知规定,对确诊感染EV71病毒的轻症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含住院和门诊观察治疗费用)补偿,统一不设起付线。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按当次住院医药费用的65%给予补偿;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按70%给予补偿。

    此外,对确诊EV71感染的参合患者在临床确诊中所必需的特殊检查和治疗必需的《目录》外药品(如丙种球蛋白等),经当地新农合管委会组织专家论证后,也可以临时列入报销范围。

    通知要求,安徽各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主动配合防治机构,最大限度地方便感染肠道病毒EV71参合患者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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