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记者罗沙、韩洁)财政部7日宣布,决定发行2008年记账式(第六期)国债280亿元,期限30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50%。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08年5月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13日发行结束,5月16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5月8日、11月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38年5月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2008年5月8日至5月13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