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申从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募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申: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名义进行募捐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周玮)针对近日有网民询问有单位以与红十字会合作的名义在网上募捐是否必须获得中国红十字会授权一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申:任何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名义进行的募捐,必须获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授权,所募款项必须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号。

    “5·12”地震灾害发生以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相关媒体发布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募捐方式和账号,但是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媒体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名义及其他账号在网上开展募捐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团体,每当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时,都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社会募捐和人道救助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具有百年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十分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中国红十字会募捐款物的使用除本系统自上而下的监督之外,还要接受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审计署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多年来,国际组织和国家审计部门通过审计认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捐赠款物的使用程序合规,管理有序,内控健全。我们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对于一些打着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合作募捐的名义,募捐款项不直接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号的任何单位、个人或媒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链接
· 四川发布通告规范抗震救灾期间社会赈灾募捐行为
· 辽宁举办“国际博物馆日——心系汶川”募捐活动
· 世界各地华侨华人及国外友人为四川地震募捐
· 陕西省公告:勿随意参与其他未经许可的募捐活动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