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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紧急通知:对救灾物资实行收费减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太原5月26日电(记者叶健、邹伟)山西省物价局日前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稳定抗震救灾相关商品价格,对救灾物资实行收费减免。

    山西省物价局要求,山西省药品、钢材、水泥、食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要保障抗震救灾相关物资价格稳定,为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贡献力量。其中,重点稳定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所需彩钢夹芯板、钢结构等原材料销售价格,各企业不得趁机涨价,哄抬物价。

    山西省物价局还规定,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和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行驶于山西省收费公路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建造救灾活动房涉及经营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对趁灾害之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行为,以及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涨价以及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山西省物价局表示将一律严肃查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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