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 江国成)据商务部6日介绍,截至6月5日,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不含慈善机构和个人)已向灾区捐款捐物约36.4亿元人民币。
根据部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提供的不完全统计,上述企业共计捐赠现金30.26亿元人民币,捐助食品、药品、通信器材、车辆、工程机械设备、医疗器械、衣物、帐篷等各种灾区急需的实物折合人民币6.14亿元人民币。
在捐赠的物资中,有各种型号的抢险车辆、应急通信器材、发电机组、工程施工机械、救援专用工具、医药用品、医疗器械和零配件维修、饮水设备及饮用水、食品、雨具等各种灾区急需的物品。这些物资在地震现场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社会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商务部已及时向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通报,并将向社会公布。商务部将向捐赠人寄送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捐赠人可凭此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