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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中职学校不得实行有偿招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今年教育部下达陕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34.5万人。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按照继续扩大招生规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措施,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夯实责任。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优先安排优质教育资源招生,切实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防止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地方保护及招生无序的倾向。

    陕西省教育厅还要求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按照招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对学校擅自委托个人或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招收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同时,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各初级中学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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