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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要求实行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日报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6月11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建设厅日前就加快城市震损房屋建筑应急评价和鉴定工作进度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实行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日报制度,尽快摸清城市震损房屋建筑的受损程度,为震后重建、加固提供可靠依据。

    汶川地震以来,陕西各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对本地区震损房屋建筑进行了详细的排查评价,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在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技术力量,加快评价进度,保证6月15日前完成本市县以上城市震损房屋建筑剩余工程的应急评价工作。

    根据全省各地受地震影响遭受损害的实际情况,为加快受灾较重市县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确保如期完成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经与各市协调,由铜川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分别对口支援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凤县和宝鸡市陈仓区。

    同时,陕西省建设厅还要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既要严格分工,又要团结协作,确保排查评价工作不重复,不漏项。同时,各市应对已完成鉴定的房屋,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从6月6日起,实行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日报制度,各市应在每个工作日16时前,将本市县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表报省建设厅房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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