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建材市场监管,严把建材质量关,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建材等十种违法行为,支持地震灾区灾后重建。
记者13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各地将以灾区重建必需的钢材、水泥、木材和重要装饰材料等建材和建材交易市场为重点,严把建材质量关,重点查处以下十种行为:
——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建材;
——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材;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地条钢”及其制品;
——销售包装标志不全、标号与质量不符、强度等指标不合格的水泥;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假冒或仿冒他人建材产品商标;
——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
——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地严格建材市场准入,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加强建材质量监测工作,严把建材质量关;加大案件查处和协查力度,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行为;强化建材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改进建材市场监管机制;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增强市场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