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6月20日电(记者黄毅)四川省日前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实施意见》,决定建立对口支援联系机制,由部分省直部门分别联系1个对口支援省市,负责支援省(市)与受援县(市)的衔接、协调和接待工作。
为加快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中央决定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确定了18个东中部省市支援四川省18个重灾县(市)。
四川省按照国家确定的对口支援安排,结合受灾县(市)的灾情、灾后重建的任务,省直部门联系对口支援省市安排为:山东省-四川省北川县-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四川省汶川县-四川省交通厅、浙江省-四川省青川县-四川省建设厅、江苏省-四川省绵竹市-四川省经委、北京市-四川省什邡市-四川省国资委、上海市-四川省都江堰市-四川省教育厅、河北省-四川省平武县-四川省民政厅、辽宁省-四川省安县-四川省财政厅、河南省-四川省江油市-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四川省彭州市-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四川省茂县-四川省水利厅、湖南省-四川省理县-四川省农业厅、吉林省-四川省黑水县-四川省林业厅、安徽省-四川省松潘县-四川省商务厅、江西省-四川省小金县-四川省文化厅、湖北省-四川省汉源县-四川省卫生厅、重庆市-四川省崇州市-四川省环保局、黑龙江省-四川省剑阁县-四川省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