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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禁招生录取乱收费 确保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6月25日电(记者罗宇凡、李兴文)2008年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江西省7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意见,确保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

    江西省2008年提前本科网上填报志愿已于6月13日8时开始。为保证今年高校招生顺利进行,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江西省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巩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成果,切实加大对高校招生收费工作的监管,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尤其要规范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等)招生行为,严禁体制外招生、冒用学历教育名义招生的乱收费行为。民办高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政策,收取的各项费用应按规定予以公示。

    意见特别指出要继续保持对教育乱收费查处的高压态势,对乱收费严重的地方和学校采取酌减专项经费支持,调减招生计划,控制申报学位点,控制申报教育专项,撤销先进或示范称号,对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评先、评优、晋级、评定职称采取“一票否决”等综合治理手段,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督查和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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