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专电(记者 李舒)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北京展开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专项行动,破案29起,涉案金额2.7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5人。
北京警方26日通报了上述警情,并发布风险防范提示:随着金融投资行为普及,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所引发的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市民应提高警惕,识别犯罪。
据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民警介绍,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四类:一是债权类,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利用民间会、社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二是股权类,即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中介机构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权等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三是商品营销类,主要体现为以利用商品传销、秘密串联的手法进行非法集资;四是生产经营类,体现为以种植、养殖经济作物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为遏制当前北京地区出现的“两非”案件,北京市政府成立了“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制度》,警方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性整治。
警方提示,社会公众可以从两个方面识别非法证券经营犯罪。一是从证券的发行方式识别,无论是股权(股票)、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是否取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得到证监会批准。已经被骗的群众,应注意搜集被骗过程中的各类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