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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批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将获得亿元燃油补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日电(记者贺占军 毛咏)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获悉,由建设部门主管的全区7518辆公交车和2万余辆出租车,自7月1日起将陆续获得一亿元左右的燃油补贴。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自治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此次燃油补贴不考虑车型和燃料种类,实行相同标准、按车辆发放,全区平均补贴标准为:公交车2127.45元/车,出租车4918.23元/车。

    油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6月20日油价上调以前的调价补贴,补贴时间为2008年全年;二是油价上调后的补贴,补贴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据悉,新疆15个设市城市、3个县城的城市公交行业以及13个城市、10个县城的城市出租汽车行业油补发放,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其余城市、县城的油补发放工作分别由兵团和交通部门负责实施,后者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也在紧张准备中。

    由自治区建设部门主管的7518辆公交车,将获得油补1599万余元;20234辆出租车将获得油补9951万余元。

    建设部门要求,油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改变和扩大适用范围。补贴发放工作由当地城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发,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搭车收费,并务必于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全部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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