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北京对奥运期间停驶车辆减免税费总数达13亿余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 李志勇)为维护奥运限行期间停驶车辆车主合法权益,北京市1日公布对限行期间车辆减征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的决定,减免总数达到13亿余元。

    减征车辆范围为在北京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且在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停驶的机动车,包括禁止停驶的黄标车、按单双号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减征7、8、9三个月份的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

    2008年车船税仍按规定正常征收,减征税款将在缴纳2009年车船税时予以抵扣。对于2008年7月1日起新购车辆,自车辆登记之日起,按月减征登记当月至停驶月止的车船税;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盗抢、报废等特殊车辆,如符合减征条件,纳税人可在办理退税手续的同时,一并办理减征税款手续;过户车辆一律在新车主缴纳2009年度车船税时予以抵扣。

    同时,所有机动车仍按养路费征收规定全额缴纳2008年养路费,待缴纳2009年养路费时抵扣应减征的养路费,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的机动车将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养路费。

    对于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注销、停驶、转籍、丢失及扣押等异动状况的机动车,在办理相应养路费手续时一并办理减征养路费退费手续,过户机动车由新机动车所有人缴纳2009年养路费时抵扣应减征的养路费。机动车主存在欠缴养路费的,如欠缴时段包括减征期间的,在补缴欠费时将剔除应减征的费用。

 
 
 相关链接
· 天津市对进京车辆采取限行措施支持北京奥运交通
· 山西:7月起进京车辆须办奥运环保合格标志
· 7月1日凌晨起外地车须持“奥运绿标”才能进北京
· 北京4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承诺“严格验车迎奥运”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