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江苏发展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治江苏”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总体要求,可以具体到“五个更加,三个进一步”上,即依法执政意识更加适应法治省份的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的要求,公正司法能力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体现到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学教育研究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
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二是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三是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坚持执法为民,以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注重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群众权益,努力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于民。在立法方面,要加快事关民生的地方立法,促进和推动民生的不断改善。在执法方面,要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司法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民生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江苏”建设,不断完善大防控、大调解机制,努力创造社会安定有序、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在“双百”报告会上接受人民日报记者申琳、宋伟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