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获悉:在不久前召开的第三十一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上,我国提出的格罗夫山哈丁山南极特别保护区管理计划获得会议批准,这是我国设立的第一个南极特别保护区。
我国设立的首个保护区位于南极格罗夫山中部的哈丁山一带(东经74°53′—75°12′,南纬72°51′—72°57′),长约12公里,宽约10公里,呈不规则四边形。该区域距离我国南极中山站约400公里,为北北东—南南西向、岛链状分布的冰原岛峰构成的山脊纵谷地貌。该区域保留着冰盖表面升降遗迹,分布着自然界罕见的、极易被破坏的典型冰蚀地貌与风蚀地貌。这些冰川地质现象既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又具备罕见的荒野价值和美学价值,人类的无序活动将会对其造成无法修补的永久性破坏。我国选择在这个区域设置特别保护区,必将对该区域的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对南极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南极的环境管理和资源管理方面。截至目前,共有14个南极条约协商国设立了70个特别保护区和7个特别管理区。
据悉,我国极地考察主管部门2006年开始启动南极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今年我国又将修改后的管理计划再次提交第三十一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在现场回应了有关国家的意见后,最后管理计划获得通过。(余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