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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低于26摄氏度将受处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7月31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日前对西安市部分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的室内空调温度进行监测时发现,有个别场所室内空调温度低于26摄氏度。对此,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随即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

    依据国家和陕西省的相关规定,从7月28日起,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针对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的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进行监测。据了解,在29日的监察行动中,西安有4处营业场所的室内温度低于26摄氏度。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当即对其下发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令其在8月1日之前整改。

    据介绍,此次监察行动将持续到8月1日。如果所监测单位的室内温度低于26摄氏度,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首先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令其在8月1日之前整改;如果再次监测仍然不符合标准,则会依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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