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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职可凭毕业证免试录取往届毕业生及农民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8月3日电(记者孟昭丽、刘卓)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可从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也可凭毕业证书全年免试录取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复转军人、在职企业员工和进城农民工等社会人员。

    福建省教育厅介绍,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均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每年一至五月招收的学生称为春季生,六至十二月称为秋季生。

    通知要求各学校应根据免试录取的社会人员的学习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灵活可行的教学计划、专业学分布列和课程安排,打破专业限制和学习时段限制,结合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通过在校集中学习考核或参加国家组织的自学考试、远程教育考试、国家认可的培训或技能等级考试,凭有效成绩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取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

    通知还指出,允许中职学校校际之间、不同专业之间、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等各种培训之间,根据相应的规则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互认和学分累积,推进建立“学分银行”,便于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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