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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世博会官方参展者从事经营活动须批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8月5日电(记者 俞丽虹)2010年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如果要在展馆内开餐厅、卖商品,须经批准并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为规范和促进世博会官方参展者的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上海工商部门4日公布了《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受邀参加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外国城市代表团在展馆内从事经营活动,如场馆建设、开设餐厅、销售商品等,应当经过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的批准。

    得到批准后,参展者还要按规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对于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上海工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如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营业期限届满,参展者还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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