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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首笔助养金12月将正式发放汶川地震孤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记者 毛晓梅 王文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日宣布,经与民政部就助养汶川地震孤儿事宜进行多次洽商,目前已明确了地震孤儿助养金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从今年12月开始,中国人寿将通过民政系统向所有汶川地震孤儿按每人每月600元人民币的标准发放助养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今年5月14日,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两天,中国人寿董事会即研究决定通过旗下的“国寿慈善基金会”,全面承担此次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基本生活费用。其后,中国人寿一直积极与民政部门保持沟通,落实地震孤儿助养方案及实施细节。按照民政部相关政策,汶川地震致孤儿童可以采用亲属监护、家庭收养、家庭寄养、类家庭寄养、集中供养、学校寄宿以及社会助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中国人寿与民政部最终商定的结果是:统一按照民政部门的认定,由国寿慈善基金会助养全部“5·12地震”造成的孤儿。

    在助养金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方式方面,国寿慈善基金会和民政部商定,参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初步确定每名地震孤儿助养金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人民币。未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国寿慈善基金会将与民政部协商调整助养标准。

    从今年12月开始,每一位地震孤儿都将获得国寿慈善基金会的第一笔助养金,直至自己年满18周岁为止。助养金发放在具体操作上,是先由国寿慈善基金会根据地震孤儿总数按照年度向民政部划拨助养金,然后委托民政系统定期向地震孤儿进行发放,国寿慈善基金会则负责跟踪、检查和监督助养金的发放情况,并定期审核孤儿情况,据实调整助养金划拨金额。

    中国人寿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初步对首年度助养金发放数额进行了匡算,待民政部门正式提供孤儿名单后,预计9月份即可完成资金划拨,确保12月份首笔助养金发放到位。据透露,民政部门目前已确认和待确认地震孤儿数量为1000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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