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10日电(记者许剑铭)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1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强调,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对国土资源战线来说,对地方各级政府来说,都是推进改革的重大契机。要加快建立土地违法问责制,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绝不动摇。
多年来,土地违法案件量大面广,特别是有的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中缺少有效的政府领导问责制度。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10日在威海市召开的两省一市(山东省、河南省和青岛市)学习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座谈会上说,由于土地违法多是所谓“因公违法”,政府领导往往主观上“狠”不起来,管理上“松”,查处上“软”,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土地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强调,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问责制,是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将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坚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甘藏春说,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的核心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过去,土地管理出了问题,谁签字谁负责,今后不仅签字的要负责,没签字的“一把手”也要负责。要通过层层建立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把控制土地违法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县、乡。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耕地保护、加强土地管理与发展经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认识到保护耕地也是发展,也是保护发展。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5月29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为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这一办法增加了追究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领导责任的规定。
山东省和河南省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
新华社济南8月10日电(记者许剑铭)来自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山东省、河南省和青岛市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违法违规行为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违法主体明显下移,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乡镇村一级。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局长李永杰1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的两省一市(山东省、河南省和青岛市)学习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座谈会上介绍,2007年1月至6月,两省一市共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4891宗,涉及土地面积6.11万亩,同比分别下降17.8%和43.8%;两省一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宗数和面积也分别下降51%和44.7%。
山东省第八次卫星图片执法检查中发现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宗数占到全部违法用地总数的42.3%。这表明由市县一级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主体明显下移,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乡镇村一级。同时执法检查也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党委政府知情、默许、纵容或支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但从总体上看,农村违法用地行为仍呈下降趋势,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明显减少。
李永杰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加之各级换届引发的新一轮发展冲动,新的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出现反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调查表明,今后两省一市建设用地需求仍然十分突出,用地缺口在1/3以上。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表示,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坚持有保有压、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施建设用地全程监控,以遏制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2008年5月29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这个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土地管理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