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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保患者在社区看病医保自付比例降低7%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厦门8月11日电(记者项开来)据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透露,厦门市医保患者在社区就诊,可享受比到大医院就诊低7个百分点的自付比例。

    姚冠华介绍说,厦门市对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实行多种优惠政策,居民在社区看病可享受多项实惠。社区看病免收挂号费,检查、检验、治疗费用执行一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社区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千余种常见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价多少就卖多少,其他药品实行优惠差率销售;医保患者在社区就诊,自付比例比到大医院就诊低7个百分点。

    厦门市岛内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全部由三级医院举办,居民步行10-15分钟就可享受由三级医院延伸到社区的门诊医疗服务;需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疗的,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负责联系转诊,病人在有效期内到上级医院就诊,可享受免挂号费以及优先预约专家门诊、预约住院等待遇。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还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开展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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