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4日电(记者 毛咏)未来两年内,新疆将重点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对所有污染行为“亮红牌”,避免天山南北好风光受到破坏。
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在为期两年的“农村治污”行动中,各地将首先确保农牧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护水源。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进入河流、湖、库等水域周边及粮食主产区、菜篮子基地等重要农村生态功能区的工业企业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同时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治理。
根据已确定的目标,未来的两年里,新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业水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提高1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使新疆农村环境污染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