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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结束驻军部队人员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历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青岛9月1日电(记者徐冰、刘宝森)青岛市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首发仪式1日在青岛市某驻军训练中心举行,标志着这个市将结束驻军部队人员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历史。

    据了解,作为全国的试点单位之一,青岛市是继北京市之后,在全国率先为部队人员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城市之一。在青岛市公安局和青岛警备区联合举行的首发式上,驻青部队的30名官兵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手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首发证书的官兵们纷纷表示,依法领取居民身份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和厚爱,今后以公民身份参加社会生活就有了很多方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为部队人员发放居民身份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国家加强人口社会化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方便军人参加社会生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依法治军原则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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