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7日电(记者 王圣志)9月2日至7日,由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安徽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皖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芜湖、宣城、黄山、宁国、绩溪等市、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安徽省政府汇报会上,韩启德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在家庭经营承包基础上创建的自我服务的经济组织。它的发展对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法律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切实改进执法工作,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安徽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合作组织不断壮大,合作水平不断提升,合作类型不断丰富,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的良好势头。
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社时,韩启德详细询问合作社的生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内部管理和政府扶持等情况。在与基层同志座谈中,韩启德说,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执法机关要从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宣传,在实践中领会法律的内涵,认真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我们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制定扶持政策措施要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在法律的范围内,创造更多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好经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