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9日电(记者仇逸)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10月1日起,全市1800家郊区村卫生室352种基本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凡是郊区(县)农民到村卫生室看病,药品费用全部按医疗机构实际进价费用支付以进一步减轻农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上海村卫生室按此政策实施减少收入的部分,由各区县财政原则上按基本药品收费总额的15%予以补助。据悉,药品从生产厂商到病人手中,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进入销售终端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销售给患者。
上海市10个郊区(县)共拥有1800家村卫生室,年门诊就医人次达594万。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建立与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体现村卫生室公益性,切实减轻郊区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下,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等3个部门在深入调研,反复商议的基础上,最近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试行意见》。
意见规定, 经上海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村卫生室,均可实施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凡在村卫生室就诊的市民,均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政策。村卫生室所指的基本药品,是指《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基本用药指导目录》制定的本区县村卫生室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共为352种常用、廉价基本药品。
村卫生室以基本药品的实际进价向就诊患者收取药品费用,不得加收药品运输、贮藏、损耗、人力等费用。村卫生室定期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基本药品采购需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向区县药品采购部门申报,通过区县药品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后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