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立法会表决通过《行政长官选举法》
和立法会组织法修改法案
新华社澳门9月23日电(记者刘卫国)澳门特区立法会23日召开全体会议,通过细则性讨论及表决《行政长官选举法》修改法案和引介、一般性讨论及表决《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织法》修改法案。
《行政长官选举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织法》由澳门特区立法会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制定并通过。
澳门特区将在2009年选举产生第三任行政长官和第四届立法会。澳门特区立法会秘书长施明蕙表示,对上述法律进行修改是为了确保明年的两个选举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