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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9月24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从2008年起,全面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拟用两年时间完成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任务。

    据介绍,为支持县(市、区)开展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河南省财政筹措31亿元,同时要求省辖市本级配套安排4亿元。为减轻县级化债资金调度压力,省财政将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年终根据当年化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清算。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基本完成了清理核实和锁定债务工作。10月份以后,各地将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方案,开展债务清偿工作。

    河南省此次清偿工作的债务时间界定为2005年12月31日以前;债务范围界定为县(市、区)、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农场学校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形成的债务。河南省要求,清债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支付。优先偿还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以及工程业主的债务,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河南省规定,为制止发生新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将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由县级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学校项目按规定立项报批,政府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规范农村中小学建设投资行为,严禁举债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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