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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中全面推行“路长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0月9日电(记者王骏勇)为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失管、失控等难题,江苏省交巡警部门近期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中全面推行“路长制”,将乡镇长、驻村干部、村组长等作为道路交通管理责任人进行定人、定责考核。记者从江苏省交巡警总队了解到,相对于城市道路而言,农村道路管理难度较大,经常出现失管、失控、失责等现象,交通事故、涉路治安问题时有发生。

    为定责到人加强管理,江苏省近期决定,由县(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形成决议,抽调安监、交通、工商等交通安全联席会成员单位会同乡镇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登记造册,编排序号,把乡镇长、驻村干部、村组长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责任人,对包括县乡村道在内的农村道路实行定路、定人、定责、定管、包安全畅通的“四定一包”责任制。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26727条县乡村道,共确定了12958名“路长”。

    根据“路长制”规定,江苏建立了“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在县乡村道普遍设置“路长”标志牌,明确“路长”职责任务,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研究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措施。

    这一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路长制”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涉路涉车案件、群体事件、治安纠纷、交通安全事故等稳中有降,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也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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