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15日电(记者叶建平)记者15日从此间召开的四川救灾救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四川“5·12”汶川地震和“8·30”攀枝花地震共产生1476名孤儿、孤老、孤残“三孤”人员。目前,四川各级民政部门已采取多种措施对这些“三孤”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阿坝州汶川县境内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8月30日16时30分,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与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交界处发生里氏6.1级地震。两次地震造成了四川315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92万余人、失踪1.79万余人、1476人成为震后“三孤”人员。
四川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说,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各受灾地区民政部门将震后“三孤”人员就近妥善安置到所属的社会福利机构或灾民临时居住点,部分能够查找到亲属的由亲属代养。另外,受灾地区民政部门安置震后“三孤”人员有困难的,则协调安排到轻灾和无灾市(县)的社会福利机构。
据了解,从6月起,四川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震后“三孤”人员发放救灾补助金,补助期限3个月。从9月开始,四川对震后“三孤”人员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对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及重伤残者家庭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