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0月17日电(记者 杨玉华)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30年前,我们党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领导人民谱写了改革发展的壮丽史诗。30年后的今天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结合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伟大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推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提供不竭源泉。
人民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力量。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发展的辉煌历程,就是党领导广大农民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
从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名农民在土地包产到户的“盟约”上摁下手印,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村民自治、农村合作组织、农民互助金融……30年来,广大农民的改革创新精神生生不息。正是这些来自基层的改革创新,为破除农村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提供了新思路,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提供了不竭动力。
我们党在领导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始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对广大农民的改革创新因势利导,并加以总结提高,推广运用,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新阶段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仍然要坚持群众路线,尊重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让一切劳动创造的热情充分迸发。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遵循的重大原则之一是,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农民权益,核心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农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利益诉求,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放手让农民大胆探索、开拓创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描绘的未来12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鼓舞人心,但要实现这一目标任重道远,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改革创新热情,离不开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民改革创新热情的支持和保护。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破除条条框框,为农民改革创新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唯有如此,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方能乘势而上,破解难题,取得新突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拥有不竭动力、蓬勃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