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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履职综述:促非公经济发展的4个"助推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四个“助推器”
——工商部门履行职责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综述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 张晓松)近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2700万户,从业人员超过5000万人;私营企业600万户,更是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约60%;非公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作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部门,我们一直致力于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提供信息服务、实施分类管理,正成为工商部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四个“助推器”。

    近年来,工商部门进一步放宽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私人投资;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个体私营企业;鼓励私营企业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改制为规范的公司,促进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利用工商部门掌握的各类企业基本信息和资料,加强综合分析,为个体私营企业调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服务。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的要求,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做好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工作。

    为了简化审批手续,工商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完善了审批制度。审核发照时限由原来的30日,改为凡申请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

    工商部门还在登记场所开辟“绿色通道”,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2003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支持100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再就业,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免收行政收费30多亿元;2005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共引导、支持36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在个体私营领域实现就业。

    近年来,工商部门依托“金信工程”,建立了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监管数据库。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登记和监管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成为工商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目前,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正逐步以互联网为平台,着手向社会公众提供设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咨询和申办程序指南。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还推行网上登记、备案和网上年检、验照,进一步提高了登记监管服务水平。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改革,使工商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委托基层工商所登记和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的行为。工商部门不仅通过委托登记方便了经营者就近办照,降低了成本,促进了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还通过明确分类标准,突出监管重点,加大了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较多行业和地域的监管力度,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在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中,各级工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得到了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的肯定。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全国工商系统将按照监管与发展统一、监管与服务统一、监管与维权统一、监管与执法统一的要求,紧密联系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实际,从服务发展、创新体制、强化监管、关注民生四个方面,不断提高为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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