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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解除对3个松花江治污不力城市"区域限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10月25日电(记者 呼涛)鉴于双鸭山市等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已经完成前期工作,黑龙江省日前解除此前对三地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实行的“区域限批”。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由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程未能如期开工等问题,黑龙江省环保厅决定对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双鸭山、黑河、伊春、大兴安岭等7个地、市实行全省历史上首次“区域限批”,暂缓审批其新增水污染物项目,直到上述项目开工建设为止。

    黑龙江省“区域限批”决定出台后,伊春市南岔区污水处理工程、双鸭山市安邦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所有前期工作,主体工程已开工建设。经黑龙江省政府联合督查组现场核查,已达到解除限批条件。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通知,撤销对双鸭山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等三地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实行限批的决定。

    据介绍,区域限批是环保部门近年推出的环保措施,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事件或者未能如期实现治理目标等,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我国将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总投资超过130亿元,黑龙江省将参与116个项目。黑龙江省在2008年初提出,全省列入规划项目将年底前实现全部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项目争取满负荷运行,最大限度体现减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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